烟台市发布公告,将收购芝罘区、莱山区的
存量商品房作为
保障性住房,以满足市民多样化住房需求。公告详细列出了
房源的基本条件、供应商资格及收购价格要求,并提供了报名所需材料及联系方式。

烟台市近日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决定在芝罘区和莱山区收购一些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个决定旨在满足市民多样化的住房需求,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舒适的居住环境。
公告中明确了房源的基本条件,要求房源原则上以整幢作为收购单位,建筑面积应符合规范。比如,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应在70平方米以内,而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则主要在90平方米,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此外,房源需为已建成项目,并具备齐全的开发建设和竣工手续,同时需要配备适量待售车位。其他条件还包括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等。
对于供应商的资格,公告也有详细要求。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房源和服务能力,且近三年无违法行为。此外,还需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收购价格将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的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
公告还列出了报名所需的详细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这些材料提交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这一举措无疑是烟台市为改善市民住房条件、提升住房保障水平的重要一步。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并将其转为保障性住房,能够迅速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缓解住房紧张问题。这不仅有助于满足更多市民的居住需求,还能够提升城市整体生活质量。
此外,公告中对房源和供应商的严格要求,也体现了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品质的高度重视。通过严格把控房源的基本条件和供应商资格,确保了所收购的房源能够达到高质量的居住标准。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也合理控制了政府支出,保证了财政的科学使用。
总体来看,这项政策不仅考虑到了供应量的增加,更注重了住房品质和居住环境的提升。希望这一政策能够顺利实施,最终惠及更多需要住房保障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