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购房者烦心的事,莫过于住进新房后,新房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近,不少读者给热线来电,咨询的法律问题,都是跟新房有关。
购房者烦心的事,莫过于住进新房后,新房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近,不少读者给热线来电,咨询的法律问题,都是跟新房有关。市民郭女士入住新房后,因物业服务不到位,导致她家卫生间的水漏到了楼下邻居家中;市民叶女士入住样板房后也遭遇到这样的事;而市民罗女士面临的问题,则是装修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更换了油漆。面对这些问题,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
读者郭女士:一个星期前,住我楼上的邻居家卫生间花洒漏水漏了一夜,导致我家卫生间被漏,而且卫生间门外的墙纸也浸湿了。我在了解真相后,发现楼上邻居在前一晚已经通知物业来关她家的水闸,然而由于物业工作人员不熟悉业务,未能打开水管井的门(水闸位于水管井里面),导致楼上邻居无法关闭水闸,只能眼睁睁看着花洒漏水。邻居说,前一晚花洒漏水并不严重,如果物业及时来关水闸,我家的墙纸就不会被漏湿了。请问,这种情况物业是否有责任?
◆律师点评
如是物业单位管理不善
应在过错范围承担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因此,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范围包括小区的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如果物业单位对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不当造成业主损失的,就应当为受到损失的业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义务,则不用承担责任。
本案中,如果水管井属于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则物业单位应尽到对水管井的管理与维护,确保物业单位自行能控制水管井或者水闸开关。若是由于物业单位管理不善,未尽到对水管井的管理维护而无法关闭水阀,由此造成业主损失扩大的,则物业单位应在管理不善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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