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日,青岛房地产交易中心已正式更名为不动产登记中心。上午青岛市民徐建华从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手中接过山东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在青岛正式落地。不动产登记政策从一开始的提出到落地,都受到了市民以及房地产业内人士的密切关注,但政策实施的第一天却并没有如预期中那样火热。
要登记的不动产有哪些?
根据《条例》,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
要登记的不动产有哪些
登记机构
具体而言,共有十项不动产权利需要办理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登记程序
不动产登记簿主要记载四类事项: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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