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2月份,在义乌开出租车的王文海,跑到成都买房。他看中的房子位于成都华府大道2号,楼盘名称为“景茂城果”。80多平方米的房子,总价58万多元。按照开发商的要求,他先交了4万元定金。
近日,义乌的哥王文海的心一直悬着。他是四川绵阳人,在成都订购了一套房子,已付款19.3万元。但因政策原因,房贷一直没能办下来。
今年2月份,在义乌开出租车的王文海,跑到成都买房。他看中的房子位于成都华府大道2号,楼盘名称为“景茂城果”。80多平方米的房子,总价58万多元。按照开发商的要求,他先交了4万元定金。
由于手头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王先生要求贷款买房。几天后,开发商通知他去签购房合同、办理贷款,并支付15.3万元首付款。在签合同时,开发商告诉他,贷款存在办不下来的可能,因为现在政策对此有限制。
王先生倒是没有怎么在意:尽管按国家规定,异地买房须提供一年以上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但成都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是会给外地人首次置业开贷款“绿灯”。
然而,他没那么幸运。与“景茂城果”合作的是农业银行。在成都,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均严格执行国家楼市调控政策,对像王先生不符合规定的异地购房者不予办贷款。
王先生急了:贷款办不下来,余款又没钱补。结果,开发商给他想了个办法:将贷款申请转到成都中信银行。然而,直到现在,贷款究竟能否办下来,还是未知数。王先生这才给新报房产版记者打来电话,询问这首付款和定金能不能退。
昨天,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景茂城果”售楼处。负责接待王文海的售楼小姐说:“贷款还在办理,办下来的可能性还是挺大的,因为在成都,股份制商业银行对这种情况卡得不严。”至于如果贷款确定无法办理,王先生能否解除合同,退回首付款和定金,这位售楼小姐解释,签合同之前,他们已和王先生说明,若贷款办不下来,须一次性付清房款,且这已写入合同,因此首付款和定金不能退。
记者就此联系了律师。律师称,自国家出台一系列调控政策后,由此引发的买房纠纷时有出现。去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便审理了北京首例受房贷新政影响诉请解除合同的案件,结果法院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审理此案,最终购房者解除了合同,拿回了定金。
但各地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并不相同,类似的案件,换一个地方审理,判决的结果就不一样,甚至刚好相反。更为重要的是,王先生已和开发商签订了若贷款办不下来就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合同,所以他确实很难再拿回定金和首付款。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先研究政策规定,审慎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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