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楼市能有如此跌宕起伏的表现,一方面与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运作规律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调控政策这只有形之手的指挥有关。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下2014年全国及烟台本地重要的楼市政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可以实时共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等。
5月24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召开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视频会议,部署小产权房整治工作,“对在建、在售的坚决叫停,并依法查处”。在22日,两部委还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这是官方又一次明确强调小产权房不存在“转正”的可能性。
根据《意见》要求,投保人群应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试点保险公司需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且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目前,获得“以房养老”政策试点的地区仅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
单独二胎
5月30日下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对《山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进行表决,修正案获得全票通过。自30日起,山东将正式施行“单独二孩”政策。另外,修正案还规定,将全面取消准生证。
三房合一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出台,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烟台将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合一”,统一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同时,在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保障的基础上,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统一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其他重要房产政策:
山东房屋征收条例听证 超30%人不同意禁拆迁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8月上旬在济南市就《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在公开听证的《条例(草案)》第十五条关于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的限制性规定显示,超过30%的被征收人提出不同意征收书面意见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山东征迁新政:房屋征收有望先补偿后拆迁
11月23日上午,《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修改稿中提到,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征收住宅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想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禁止任何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山东建筑寿命不得低于50年 业主参与工程验收
日前,记者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我省今后一般建筑正常使用年限不得低于50年,纪念性建筑和重要建筑不得低于100年。
烟台购房落户手续放宽 凭合同发票可落户
在烟台购买房屋申请户口迁移的群众,其《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凭《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手续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合法证明也可办理落户。
烟台新建小区须按人口规模配建中小学
烟台城镇学校或将迎来新一轮的就学压力,需要进一步扩大城镇教育资源,特别是要保证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学校、幼儿园,同时加强教育设施的配套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学需求。
烟台毛坯房验收新规出台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今后,初装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毛坯房,户内墙面、地面、水暖卫管道等工程的验收有了“硬杠杠”。其中,对墙面腻子和顶棚抹灰施工不再做要求。这意味着今后市民在接房时,看到的可能不再是大白墙,而是抹灰的稍显暗色的墙面。
延伸阅读
2014年全年Top8楼盘网签8314套房源 同比下跌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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