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烟台不断实施公积金住房政策。
10月14日,烟台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了烟台市近期出台实施的一些利民惠民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1、生育二孩、三孩职工家庭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70万元;
符合租赁住房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提高到每年24000元,可大大缓解多孩职工家庭住房消费支出经济压力。
根据卫健委的数据“90后”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仅为1.66个,比“80后”低10%。
所以提升贷款额度不仅有助于激发大家购房需求,更有助于缓解二、三胎购房压力,促进三胎政策的推进。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45万元提高到60万元;
对购买新建全装修住宅、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主住宅的(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最高额度由54万提高到70万元。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30%;
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所购住房结清贷款后已出售的,以及全款购房已出售的,均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5、11月1日起实施!烟台出台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新规
前四条规定在之前就已经解读过,但烟台出台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新规确是今年的一大看点。
《烟台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年满18周岁,已在烟台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退休人员均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受社会保险费缴存时间长短的限制,也不设户籍、收入等限制。
为推进“人才兴烟”政策落实,助力烟台发展,将驻烟高校大专以上(含)学历应届毕业生纳入了制度覆盖范围。
缴存基数可在当年公布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缴存比例最低为10%,最高为24%。
灵活就业人员在烟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
驻烟高校大专(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遵照对应贷种额度标准和计算规则,并与缴存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等因素挂钩。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按五档标准递增确定缴存时间系数,以此鼓励长期、稳定缴存,实行权责匹配,突出制度互助性。
这其中我们可以看到,以灵活就业的方式缴纳社保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有效的累积自身的缴费年限。
以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缴纳社保,跟企业在职职工所交纳的社保是完全一致的,都能够有效累积自己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的方式给大家提供的是便捷性,而且烟台本次新规中提到,不设户籍、收入等限制,将驻烟高校大专以上(含)学历应届毕业生也纳入了制度覆盖范围。
所以这对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更是一种新途径、险保障。
而这次的住房公积金新政,更能为烟台引才战略增加重要的竞争筹码。
本次新政,不仅可以满足支持购房者住房需求,稳定楼市健康平稳发展,还为二胎、三胎家庭缓解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