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王木木)装配式建筑认定标准方面,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21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烟台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要求:按照“新项目新办法,老项目老办法”的原则,新出让项目全面执行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127-2018);《意见》出台前已经出让的项目,继续执行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烟台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烟建节科〔2017〕11号)相关标准。
也就是说,烟台新房市场上的在售楼盘,在装配式建筑认定标准方面,仍将继续执行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烟台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烟建节科〔2017〕11号)相关标准。
这个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看一下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刊登的该文件信息:
该文件对装配式建筑的概念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PC)是装配式建筑的结构体系之一,该结构标准暂为单体工程预制率不低于20%,装配率不低于40%。
中海国际社区A4区100#楼、飞龙金滩花园B区B1-B11#楼等,都被认定为装配式建筑,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示。
《关于进一步推进烟台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烟建节科〔2017〕11号)文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