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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烟台共有产权住房出新政,共有产权住房好不好?能不能买?

王木木2019-10-23 10:16:25

文/房天下 王木木

《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0月21日印发出台,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是烟台六区。房源筹集渠道有两个:一个是从已建成的保障房中筹集,另一个是开发商投资新建。出售产权份额比例包括60%、70%、80%三个档次。承购人自缴纳契税完税之日起5年内,不得增购产权份额;共有满5年,承购人可以申请增购产权。

本篇,从购房者的角度,探讨共有产权住房适合什么人来买,以及有什么优势和限制条件。

一、适合自住,不适合投资

首先,如果您的目的是投资,那么,共有产权住房不适合您。

《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将产权增购年限年限要求从满2年增加到满5年,而产权增购完成之前,共有产权住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

5年持有期,时间太长。

如果您是出于自住需求,那么,《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相比之前的《试行办法》,有个调整,是非常友好的。

那就是,增加了“购买其他住房的,其产权份额由出售人原价回购”这一句。

而在《试行办法》里,出售人并不会因为你想购买其他住房而回购你的产权份额。只有大病、户口迁离等特殊情况才会回购。

《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对自住者来说更灵活,你买了共有产权住房,如果还想买普通商品房的话,那么,有两种方式可以实现,一是出售人原价回购你的产权份额。二是你来增购全部产权份额。

如果你现在手头资金紧张,那么可以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期想换普通商品房的时候,将已购买的产权份额,再卖出。

值得注意的是,从行文语序来判断,“购买其他住房的,其产权份额由出售人原价回购”是只适合不满5年的情况。

二、解释啥叫“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重点是“共有”,也就是说,支付了房款的购房者,拥有房屋不完全产权,比如房屋总价100万,要求购房者支付首付+贷款合计70万,购房者拥有70%的产权。后续根据要求将剩余30%房款补足,方可拥有100%的产权。在获得100%的产权之前,购房者不得将房屋上市交易(继承等法定原因不限)。

现在多个城市都有共有产权住房制度,70%这个比例,不是固定的。烟台之前试行的,是以70%的房款获得70%的产权。2019年12月1日实行的正式政策,是有60%、70%、80%三个比例供选择。

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是一项体现“权利与代价一致”的制度,以放弃部分产权,获得等比例降低房价的权利,很合理。

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住房虽然产权不完整,但是性质很明晰,并且关于以后如何获得完整产权,也有明确的说法。

在“经济适用房”退出后,烟台的住房保障一度只租不售,共有产权住房的出台,实现了“租售并举”。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贷款

说回到上面那个例子,总价100万的房屋,购房者支付房款70万获得70%的产权,这70万,是既包括了首付,也包括了贷款的。共有产权住房允许使用商贷以及公积金贷款

下图:上海市自2010年开展公积金共有产权房个贷试点。

烟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共有产权房公积金贷款的回复:

四、增购剩余30%产权的时候,需要支付的价格,有可能高于原价30%

《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共有满5年,承购人可以申请增购产权,增购价格原则上按届时计税评估价格计算,计税评估价格低于原配售价格的,按原配售价格计算;共有满5年,承购人可以申请增购产权,增购价格原则上按届时计税评估价格计算,计税评估价格低于原配售价格的,按原配售价格计算;

虽然示例中购房者是以70万元代价获得70%的产权,但是5年后,并不一定是以30万的代价增购以获得完整产权。而是要看当时的“计税评估价格”。假如房屋计税评估价格是120万,那购房者需要支付的就是36万了。

作为另外剩余产权的拥有方,要求获得持有期间的房屋增值,说得过去。并且是否一定要增购剩余的产权,无强制要求。

满5年才能增购,烟台房价5年时间内上涨的概率,还是比较高的(至少比之前2年后就能增购上涨的概率高)。

当然,房价如果涨了,受益的,还是原本拥有70%(也可能是60%或80%)产权的购房者一方。

五、购房者拥有60%-80%的产权,但是剩下的20%-40%产权不一定在政府手里

共有产权住房虽然是有住房保障性质,很多事情也是政府主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者拥有60%-80%的产权,但是剩下的60%-80%产权不一定在政府手里(开发企业作为出售人的,剩余产权由自己持有;政府作为出售人的,则由住房保障部门代为持有剩余产权)。比如烟台首批两个共有产权楼盘:莱山区锦绣家园、芝罘区锦绣新天地,出售人为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剩余30%产权由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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