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7月5日),木木的一篇稿子《烟台市戒毒所或将从通世南路搬走!新址选在福山(官网公示)》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该稿子是木木基于烟台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批前公示的内容写出,但是在文中,混淆了烟台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与通世南路的司法戒毒所的关系。
文中关于通世南路戒毒所或将搬迁的推测,有误。
7月9日,木木从通世南路戒毒所得知明确消息,该戒毒所无搬迁计划。
在此明确,福山区将要新建的是烟台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
通世南路现有的是司法戒毒所。
虽然都是戒毒所,但是是两码事,通世南路的司法戒毒所无搬迁计划,福山区新建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也与通世南路的司法戒毒所没有任何关系。
在此道歉,未经进一步核实,就将错误的推测写出,误导社会。
在此表态,以后将更谨慎的对待内容发布,保证准确。
王木木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