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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对烟台人口数据的分析:老龄化率过高,人口红利减少

王木木2019-04-09 09:25:54

关于“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取消/放宽落户限制”的事情,今早这是连续第四篇了,不同的角度。

这一篇,是官方对烟台人口数据的分析,烟台市政府官网于2018年刊登,但是结合当下背景看,依然很有意义。

木木为您摘录要点:

  1. 截止2017年末,烟台市户籍总人口为654万,其中,市辖区人口189万

  2. 在六区中,增加人口的仍然是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

  3. 从人员户口迁移变动原因看,以购房迁移和亲属投靠为主要迁移原因。

  4. 城镇人员迁入城镇范围落户占到54%,农村人员迁入城镇仅占14%。

  5. 我市25%的老龄化率远高于全省16.85%、13.7%的平均水平。这些情况将导致财政养老支出增加、企业招工难、人口红利减少等问题,影响城市发展后劲。

讲真,虽然大家都盯着大城市取消落户限制的事情来讲,但是发改委印发这个文件的背景,是2019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文件里提到了,是“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城市间转移就业人员”只是“兼顾”而已。

以烟台为例,过去缺的,现在要重点吸引的,是农村人员迁入城镇

以下是全文

烟台市公安局:关于重视城市人口规模发展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02047号建议的答复

王成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重视城市人口规模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烟台市人口变化发展趋势

截止2017年末,烟台市户籍总人口为654万,较2007年以来人口增长近4万。其中,市辖区人口189万。截止2017年末,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164万,占全市总人口25.1%,65周岁以上老年人108万人,占总人口的16.6%。

2017年我市城镇人口352.5万人,比2016年度增加2.5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3.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较2016年度53.3%提高了0.5%。继淄博、青岛、济南、威海、东营之后,列全省第6位。

2017年,全市共登记流动人口102万人。从暂住时间看,暂住半年至一年28.2万人,一年至五年52.5万人,五年以上11万人。从暂住人口从事工作类别看,务工、就读人员是主要务工事由,从全市分布情况看,主要集中在芝罘区、经济开发区、莱山区、龙口市等临港工业区、沿海及中心城区。

从人口增长情况看,市辖区人口始终保持增加的势头,在六区中,增加人口的仍然是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市区人口的增长反映了市辖区作为烟台市的区域中心,具有较强的经济发展活力,是人口流动的聚集地和流入地,也同时反映2013年以来两次推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出台后,我市对相关户口迁移政策调整的实施效果。

从人员户口迁移变动原因看,以购房迁移和亲属投靠为主要迁移原因。从群众申请户口迁移到我市的目的看,很多人员迁移户口并不是按照实际居住地址来迁移户口的,而是按照本人及家庭对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来迁移户口。如有的是因为城镇公共教育资源好,为了孩子就学而迁移户口;有的是因为我市自然环境优越,希望在此养老而迁移户口;还有的是因为我市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金额高于其原有地区而将户口迁移至我市。

从人员户口迁移变动成分看,城镇人员迁入城镇范围落户占到54%,农村人员迁入城镇仅占14%。纵观分析,户口迁移政策的调整,只是为农民进城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是否愿意进城还取决于城市的吸引力,即城市能否为他们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二、在推进城市化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

近年以来,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任务和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部署要求,树立改革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牵头部门作用,坚持“顶层设计科学领航、政策创新多点突破、制度配套统筹推进”,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强力保障。一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在统筹谋划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破题。2013年至2015年,先后两次提请市政府出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着力从“重点突破、全面放开、取消限制”层面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积极解决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好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使农民工迁户进城进入常态化。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推行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2017年下半年,又提出推进人才落户制度改革的意见,注重高层次人才的招引和配套服务。对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制定实施“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有效助推新型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着力推行六种机制,在多措并举中破解户籍制度改革瓶颈。提请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推行落实城镇、农村各项惠民政策双规并行,建立与户籍制度相分离的农民身份保留制度,逐步实现自然过渡等六项工作机制的措施,全力消除政策性、体制性障碍。主要体现在:提出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实现中心城市、县域城市、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就业支撑、人口集聚功能,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完善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

从总体实施情况看,尽管各地、各部门深入落实市政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为有序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加快城镇化进程起到积极作用。但在当前全市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大环境下,仍面临着一系列现实问题,表现在:一是,城乡生活现实差异,农村人口落户城镇意愿不高。一方面,这些人在城市大多从事低端低薪行业,就业岗位不稳定,无力承受城市较高的房价、物价,又暂时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另一方面,随着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一系列惠农富农政策出台实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人口对农村生活满意度逐步提升,多数农业转移人口担心放弃农村户籍后将随之失去长远利益。二是,小城镇发展程度不够,对农业人口吸引力不足。部分城镇起步晚、底子薄,城镇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产业支撑不足、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缺失等问题普遍存在,户籍政策对小城镇的人口调控作用逐渐弱化。三是,人口老龄化等问题逐渐显现,优化人口结构迫在眉睫。我市25%的老龄化率远高于全省16.85%、13.7%的平均水平。这些情况将导致财政养老支出增加、企业招工难、人口红利减少等问题,影响城市发展后劲。

三、下步工作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任务和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部署要求,下步仍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围绕“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的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优化落户政策,创新落户方式,畅通落户渠道,突出重点落户群体,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自愿落户城镇。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公开外来人口落户城镇的条件和标准,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农村“三权”保留等相关配套政策,引导在城镇购房、投靠亲属、长期务工等农业转移人口将户口迁入城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推动新型城镇化顺利发展。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作配合,着力消除长期以来因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本地户口与外地户口之分而产生的社会福利差异,推动完善就业、养老、医疗、财政、住房保障等更过领域、更大范围的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努力形成改革的合力,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烟台市公安局

2018年6月6日

联系单位:烟台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6297345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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