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实施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推行货币化安置等15条实施意见。
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在烟台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者,可享受购房契税补贴50%。
符合条件的报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复核合格后,发放补贴资金。
各区市政府将结合自身实际,拟定详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同时对此项工作负责。补贴政策的实施,能够减少购房人购房成本约5000-20000元。
鼓励在烟所有商业银行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
实现银行贷款审批、抵押放款及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注销、新抵押的首次登记等各环节无缝对接。
“带押过户”优化了二手房交易流程,节省了交易费用和时间,结合本次政策工具箱的其他内容,可以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活力。
开发企业申请请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时(包括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建筑),属地住建部门应出具抵押物是否已办理预售备案的证明文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予以受理。
住建部门对经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确认已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的房产,要经过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限制其对外销售和备案,以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自2022年11月起,各区市在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重点工程建设等征收中,货币化安置率不得低于60%。
选择“房票”安置的,可给予货币补偿金额(应安置面积折算成货币补偿部分)10%-20%的房票奖励,具体奖励比例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安置居民持“房票”可购买新建商品房或符合法律规定的“二手房”。
“房票”按照“谁主导,谁承担”的原则兑付,有效期为6个月,过期未使用的,取消“房票”奖励。
市本级及各区市要择优选择部分设施配套齐全、位置相对优越的住宅地块实施公开出让。
土地出让评估价格,应充分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合理确定评估销售费率、销售样点价格、开发商收益率及建安成本等;
现有面向医护工作者、现(退)役军人、公安干警、教师及毕业生、应急救援人员五大群体开展“手拉手”精准营销基础上,增加倍增培育企业以及相关重点企业为“手拉手”精准营销对象,为企业倍增计划提供安居保障;
开展驻烟高校师生“人才定制住房”试点活动,让高校人才留在烟台,爱在烟台;
在原20家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基础上再吸收部分优秀企业和优质房源加入“手拉手”活动,对房源项目实施科学分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精准营销直接牵手定向人群和优质房企,可以达到供需精准对接,优惠直接到人,解决人才居住问题,消弭来烟驻烟人群后顾之忧的目的。
自2022年11月起,新出让土地,要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明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健康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智慧社区、海绵城市等高品质住宅建设条件,打造高品质住宅,鼓励开展烟台“美好社区”、“海绵社区”创建活动,对通过美好社区、海绵社区验收的,给予资金奖补;
对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前介入,引导提升住宅环境配套和物业服务水平,支持引进大型品牌物业企业进驻,助推房地产品质功能价值提升;
对具备开工条件尚未开工的房地产项目,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实际,按程序对户型、布局进行报批调整,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
当前群众对住房需求不再是解决“有没有”,而是要解决“好不好”,建设供应高品质住宅,将是今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发展方向。
自从受疫情影响,楼市整体步调略有放缓,一系列政策调控相继放出稳定市场发展。
今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随后各城市也相继做出调整。
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方面,各城市都在适合自己的方式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烟台15条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更是从根本层面缓解了购房者、房企、土地市场等的压力。
推行货币化安置,在一定程度上给安置群体更多机会,保障了安置群体的自住选择性,合理推动了房地产市场买卖需求。
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取决于买卖双方,也取决于土地市场的活跃程度等多种因素。
这15条实施意见保障的不仅是购房者权益,还为房企以及整个房地产市场开辟了“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