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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维权之路:如何应对开发商资金链断裂

烟台房达人2024-07-09 21:56:22来自北京市
甲某购买新房后,因开发商资金困难导致楼盘被查封,面临房产被执行的风险。在律师建议下,甲某成功通过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保住了自己的房子。这篇文章解析了购房者在类似情况下如何维权的法律途径。

甲某买了套商品房,房款都交了,就等着交房搬进去。突然有一天听说开发商资金周转不过来,没法支付工程款,被施工方告上了法庭。施工方还查封了整个楼盘,要求优先受偿工程款。甲某顿时惊呆了,一打听,果然如此。更糟糕的是,开发商早就把楼盘抵押给银行了。施工方的诉讼很快判下来,施工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楼盘行使优先受偿权。甲某急了,怕自己花几十万买的房子被施工方或银行拿走。于是他找律师咨询,律师告诉他准备购房合同、支付房款的银行凭证及开发商的发票等材料,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最终,法院支持了甲某的申请,他成功保住了自己的房子。

这个案子挺有代表性的。很多开发商预售了房子,却因为资金紧张,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或还款,导致施工方和银行起诉维权。《民法典》规定,施工方对其施工的工程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开发商通常也会将楼盘抵押给银行,办理抵押权登记。因此,在建工程上同时存在施工方的优先受偿权、银行的抵押权,以及购房者的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保护哪个权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和价值判断。购房者的房屋交付请求权关系到安居问题,所以应该优先保护,前提是购买房屋是为了居住,并已支付全部价款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支付了剩余价款。另外,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请求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也支持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及其他债权。

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复杂多变的环境下,购房者的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楼盘被查封等情况时,应当如何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购房者应当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自己的权利。其次,及时收集和保留购房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购房合同、支付凭证等,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最后,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只有这样,才能在复杂的房地产市场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开发商的问题而导致自己的损失。希望每一位购房者都能在购房过程中保持警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万科·天琴湾 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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