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政府最新公告,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对烟台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进行了调整。主城区包括海天路南至龙山街,虎山街与东凤大道交接点北至东凤大道的交汇闭环区域,以及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范围的东村河以西、青威高速以南、北京路以东和海翔中路以北等地均为禁止燃放区。禁止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燃放烟花爆竹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禁止燃放的场所包括文物保护单位、政府机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等。此公告有效期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