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通过改革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审管权责,畅通了互动渠道,建立了健全的审管良性互动机制,提高了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效能。他们牵头制定了四项工作制度,包括审批和监管联络会商制度、信息互通制度、业务协同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构建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同时,他们加强了审批监管信息的共享,建立了审批信息三层推送机制,提升了服务效能。他们还创新完善了工作模式,提升了审管联动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贴心便捷的服务。此外,他们注重加强工程项目的审批监管联动,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通过这些举措,烟台高新区努力提升了审批服务效能,完善了审管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