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自建房的执法力度,并明确要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自建房。通过自启动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的排查整治,山东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全省经营性自建房规模庞大、情况复杂,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各级各方责任界定不够清晰明确,仍存在许多突出困难和问题。《通知》从加强安全管理、严格审批监管、构建房屋安全长效机制三个方面,细化了1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具体包括强化日常巡查排查,加大对重点区域和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频次,严禁违规加层加盖和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以及要求产权人和使用人在装修前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装修内容和方案等。山东将进一步严格经营性自建房审批管理,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自建房,并建立全省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日常监管。此外,山东还将加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信息共享,推动经营性自建房的各个环节和房屋安全状况纳入系统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