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白羊,跟您聊房
前几天,《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全省契税税率统一为3%。《决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消息一出,便是一片慌乱。就连我中午在外面吃饭的时候,旁边桌的大哥都放下了手中的鸡腿,看着手机跟同伴说中介催他抓紧时间在9月之前买房。
那么,面对即将施行的契税新规,此时还没有买房的你该不该慌?
今天,就让大羊我来带你研究。
要想知道自己该不该慌,首先我们需要弄明白一个事,契税,到底是个啥?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打个比方说就是,你买了房,你就要向政府一次性缴纳一笔契税,而政府也给你发一个契证,就是《不动产权证书》,来证明你对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
那么契税这笔钱应该怎么算呢?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搞清楚了啥是契税,咱们再进入今天的正题:
到底该不该慌?
答案是:不!用!慌!
为啥不用慌呢?因为,咱们山东省的契税税率,一直都是3%。
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契税,并授权各省在3%-5%的税率幅度内确定本省的具体税率。
1998年6月,山东省政府出台《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明确契税税率为3%;
2014年,山东省政府将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税率统一上调至4%,其他应税行为税率仍为3%。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负,《决定》明确山东省契税税率统一为3%。同时,鉴于山东省对住房权属转移长期执行3%的税率,且当前住房交易市场总体稳定,为避免增加居民税收负担,没有对住房权属转移设置差别化税率。
也就是说,在咱们老百姓买房子这件事上,这次的契税新规根本没有影响。
而且,在买房契税这方面,咱们还是一直在享受优惠的。
大羊我专门给税务局打了电话咨询,得到的信息是这样的:
对个人购买家庭首套房,90平米及以下契税税率为1%,90平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1.5%。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房,90平米及以下契税税率为1%,90平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2%。这里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以上的住房,契税税率才是3%。
这时候我掐指一算,可能有小伙伴就要问了:“假如我在牟平区有一套90平米的房子,我现在想在莱山区再买一套120平米的房子,那我在莱山区的房子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呢?”
经过跟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沟通,我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目前烟台市实行的是首套房分区界定,也就是说,在上面那个问题中,那套莱山区的房子仍然还按照首套房的契税税率进行计算。
其实,这次省人大通过的《决定》,明确契税的税率只是一部分,另外一部分,则是对一些免征契税的情况做出了规定:
对于纳税人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决定》按照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两种情形分别作出规定:
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土地、房屋,且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
选择产权调换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且不交纳产权调换差价的,免征契税;交纳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
鉴于不可抗力灭失住房是对纳税人造成的资产净损失,本着有利于纳税人、便于地方赈灾工作的原则,《决定》明确“纳税人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大羊不仅要感叹一句,政府真是咱老百姓的贴心人啊!
所以,总结来说,这次山东省契税新规的出台对咱们有正常购房需求的普通老百姓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变化,所以大家该吃吃该喝喝,踏踏实实不要慌张,毕竟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按照自己的节奏挑选适合自己的好房子,才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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