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王木木)国庆前最后一个工作日,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口市建筑领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附龙口市建筑领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对以下三个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并发布保障措施。
(一)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
(二)违规销售商品房和逃避预售资金监管问题
(三)监理企业监管问题
与购房者关系的,自然是“违规销售商品房和逃避预售资金监管问题”。
根据百度百科介绍:“商品房预售资金”是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后续付款、按揭付款。“资金预售监管”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
据从业人士透露,开发商提取预售资金,需要每建到一个阶段,去房管局报备,然后提一部分钱。
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烟台龙口这个方案,关于“违规销售商品房和逃避预售资金监管问题”的主要内容。
龙口的渠道销售(开发商将房子委托给中介销售)盛行已久,本方案对这一点进行了严格管理(划重点: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中介机构须到住建局备案)。
以下为官方文件内容内容:
关于违规销售商品房和逃避预售资金监管问题,《龙口市建筑领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备案公示制度:
今后,全市所有房地产建设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相关手续时,建设单位需同步明确销售模式(自售、委托中介机构销售),并向市住建局作出书面承诺;
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中介机构须到住建局备案。
市住建局负责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每月公示1次所有项目预售信息,以及购房流程、购房风险等需知事项;
公布违规预售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投诉未批先售、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行为,对提供确凿证据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2000元。
违规销售方面,
①市住建局对取得用地手续的自然人,不予办理开发资质;责令在建项目停工整改,停止已取得预售许可项目的网签备案;相关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入烟台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监管平台。造成购房户上访或经济损失的,由建设单位兜底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
②市行政审批局停止相关项目施工许可、预售许可手续办理。
③市综合执法局对违规预售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罚。
④市市场监管局对存在无照经营、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的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⑤市公安局对涉嫌非法融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行为。整改完成后,市住建局将整改情况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月。公示期间未发生违规销售行为的,恢复相关手续办理,允许在建项目复工。
预售资金监管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