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物价局回复了网友对于物业公司收取居民二次加压费的疑问。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二次供水设施应由专业供水经营单位管理,并按照实际情况向用户分摊电费。下一步,相关部门将配合将二次供水设施运行费用计入运营成本,通过统一城镇供水价格进行补偿。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物业公司收取居民二次加压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烟台市物价局对此回复:按照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验收合格的二次供水设施应移交专业供水经营单位管理,具体移交办法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住建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由于各小区加压设施设备不同、入住率不同,二次供水成本不尽相同,因此,过渡期内,允许二次供水企业按照“据实分摊,公示执行”的原则,将二次供水所产生的电费向各用户进行分摊。下一步,按照相关规定,我局将和相关部门配合,尽快将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计入供水企业运营成本,通过城镇供水价格统一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