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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更换后是否应该重新签定合同

胶东在线  2017-07-14 17:52

[摘要] 近日,问题编号为788969的网友留言咨询:本人入住的小区原有一家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当时购房时与该公司签定了物业管理合同。第二年,该物业公司撤出,更换了另一家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小区内也并未发现通告文件,小区业主也并不知道内情。

 近日,问题编号为788969的网友留言咨询:本人入住的小区原有一家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当时购房时与该公司签定了物业管理合同。第二年,该物业公司撤出,更换了另一家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小区内也并未发现通告文件,小区业主也并不知道内情。交房时每家每户都与当时的物业签订了服务合同,那么更换后的物业公司是不是也应该与业主们签订服务合同?由谁签合同?是不是每家都需要签?(本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烟台市中级法院对此回复:您好,您反映的情况不属于法院答复范围,建议您向律师咨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您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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