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问题编号为784581的网友留言投诉:我在芝罘区建城西府小区买了一套住宅,3/11层,物业收取收费时,告知水费价格为每吨:3.2元水费+0.5元加压费。我买的3层应该不需要加压吧,为什么还要收取加压费,另外,物业收取的水费合理吗?我们小区还有6层的多层住宅,也一并收取加压费,这是否属于乱收费?
近日,问题编号为784581的网友留言投诉:我在芝罘区建城西府小区买了一套住宅,3/11层,物业收取收费时,告知水费价格为每吨:3.2元水费+0.5元加压费。我买的3层应该不需要加压吧,为什么还要收取加压费,另外,物业收取的水费合理吗?我们小区还有6层的多层住宅,也一并收取加压费,这是否属于乱收费?
此外,去年7月份交房,按照一年的期限缴纳了物业费用和电梯费,但是去年年底并没有按照约定供暖,这是否是属于没有达到交付条件?物业既然没有供暖,那我们的物业费是否能够打折扣?
烟台市物价局对此回复:是否需要二次加压与住几层关系没有必然联系,主要看当初是如何规划设计的。如果规划从一楼就开始加压,那么从一楼住户开始都应交纳二次加压费,你可咨询规划部门该小区当初是如何规划设计的。没有供暖与物业费没有关系。如再有疑问,请直接拨打电话1235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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