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为业主维修基金缴纳不足,无法提出维修基金维修小区公共设施。请问:1、上述说法属实吗?2、如果属实,业主应该补缴多少钱?收费依据是什么?
网友留言咨询:馥郁山庄小区声称:因为业主维修基金缴纳不足,无法提出维修基金维修小区公共设施。请问:1、上述说法属实吗?2、如果属实,业主应该补缴多少钱?收费依据是什么?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2011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为您查了一下至目前为止“馥郁山庄”小区只有33户交存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33户维修资金可以正常申请使用。其他住户如果有交存物业管理资金则应当按照现行维修资金应交存金额与已交存的物业管理公共资金金额的差额予以补交,后可以申请使用。该情况在《烟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烟台市市区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都有说明。您可以在烟台市住宅维修资金业务服务平台查看或下载相关的政策法规://222.173.220.12:8012/Index.aspx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6601217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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