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集体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变更或更正。
网友留言咨询:我家户口是集体户,户口都落在我爸爸单位莱州文化局,现在我爸爸早已退休,现在我弟弟买房要户口本原件,我问过能不能办单立户,你们说不能,像我家这种情况怎么提供户口本原件呢,集体户单位不让带户口本的,你们能不能给个解决办法,不要敷衍我们,我想问的是能不能告诉我这户口原件怎么个解决办法?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山东省集体户管理工作规范》,已设立集体户的单位,设立专(兼)职户口协管员,具体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管理集体户成员的变动情况、保管《集体户口簿》,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本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集体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变更或更正。因此,您的集体户口登记卡原件是由集体户单位集中保管的。如您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凭相关房屋所有权证明申请办理家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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