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约定,其权利义务以约定为准,如果约定办妥贷款后交房,应该履行合同,具体以您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网友留言咨询:我在开发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计划于近期交房,我首付已经交完,贷款中的商贷已经批复,公积金还没批复,开发商说是不能交房给我,什么时候公积金下来了才交房,我想知道这个合法吗?首付都交了,房子不给,贷款是开发商和银行还有公积金的事,为什么牵扯到我们消费者?
烟台市开发区住房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约定,其权利义务以约定为准,如果约定办妥贷款后交房,应该履行合同,具体以您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对于民事合同纠纷,我局无权有效认定,如有争议商量不妥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法院生效文书是有效和有执行力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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