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收费按照30%予以减收。房屋空置的起止时间,业主应当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登记确认。
网友留言咨询:《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收费按照30%予以减收”。想问下“空置”应该如何判定?比如说我没在这套房子里居住,但是:(1)为了净化空气养了几盆花,每周过去浇一次水,年用水总量估计多300斤左右。(2)给手机充过电,大约3次。(3)天然气没有使用,这样能判定为"空置房"吗?
烟台市物价局对此回复:依据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收费按照30%予以减收。房屋空置的起止时间,业主应当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登记确认。有疑问请拨624437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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