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请问房屋交付不到两年,房屋已装修,地面铺地板。现发现开发商铺设的管道破裂。请问这种情况开发商负责维修吗?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请问房屋交付不到两年,房屋已装修,地面铺地板。现发现开发商铺设的管道破裂。请问这种情况开发商负责维修吗?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房屋有质量问题,首先要找建设单位(开发商)维修,若建设单位(开发商)不履行维修义务,可以到市质监站(芝罘区南山路21号)也可致电2119207或者在网上留下房屋的相关信息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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