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烟台市中心区2016年度保障房明天起受理申请

齐鲁网  作者:烟台台 刘瑞  2016-09-05 17:50

[摘要] 记者从市住建部门了解到,目前烟台市中心区有540套保障房已经具备配租条件,根据住房保障政策规定,从9月6日起到9月14日的工作日期间,保障家庭可以到各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房源详细情况可在街道办事处领取《明白纸》或登陆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烟台住房保障网查询。

记者从市住建部门了解到,目前烟台市中心区有540套保障房已经具备配租条件,根据住房保障政策规定,从9月6日起到9月14日的工作日期间,保障家庭可以到各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房源详细情况可在街道办事处领取《明白纸》或登陆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烟台住房保障网查询。

一、申请对象

在申请受理期限内,已经获得了《烟台市中心区住房保障资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如有承租本批次保障性住房的意向,均可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房源情况

市中心区2016年度提供配租的保障性住房共540套。本批房源共涉及9个项目和不同地段,既有政府回购的批量房源,也有退出和收回的零星房源。所有房源均按照保障房标准统一进行了配置装修,配租后无需二次装修即可入住,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月租金标准从6.5元/平方米—15.5元/平方米不等。具体如下:

1.锦绣家园项目406套。该项目为宏丰置业公司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临董家庄,东靠石家疃,北接东水河,58路公交线路到达。本次提供保障性住房406套,建筑总层数分别为9层、10层、11层住宅,建筑平面为一梯3户、一梯4户、一梯5户、一梯6户、一梯7户,建筑面积为49.05-87.72平方米,户型有一居室、两居室。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月租金标准为6.5元/平方米。水、电、煤气、物业、电梯费等费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标准收取,取暖方式为电暖,闭路电视、网络等自行安装。

2.锦绣好家项目81套。该项目为宏丰置业公司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莱山区大郝家村南,东至凤凰西路,西至虎山南路,北至凤凰南路,南至规划用地边界,具体地址为莱山区凤凰南路1808号,45、86路等公交线路到达。本次提供保障性住房81套,建筑总层数分别为25层、28层、29层、31层、32层,建筑平面为一梯5户,单套建筑面积为52.05平方米-79.75平方米,户型有一居室、二居室。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月租金标准为11元/平方米。水、电、暖、煤气、物业、电梯费等费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标准收取,闭路电视、网络等自行安装。

3.锦绣新天地项目21套。该项目为宏丰置业公司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黄务街道办事处套口辖区,北接港城西大街,西临魁玉南路,具体地址为芝罘区魁文路508号,3路、70路等公交线路到达。本次提供保障性住房21套,建筑总层数为18层、20层、32层,建筑平面为一梯8户,户型均为一居室,单套建筑面积53.28平方米-58.46平方米。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月租金标准为7元/平方米。水、电、煤气、物业、电梯费等费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标准收取,取暖方式为电暖,闭路电视、网络等自行安装。

4.锦绣新城四期项目2套。该项目为宏丰置业公司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只楚办事处辖区,锦绣新城小区以南,北接楚绣路,西邻化工南路,具体地址为芝罘区锦绣街194号,43、46、48路等公交线路到达。本次提供保障性住房2套,建筑总层数分别为31层,建筑平面为一梯6户,其中一居室1套、二居室1套,单套建筑面积分别为65.92平方米、69.53平方米。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月租金标准为11元/平方米。水、电、暖、煤气、物业、电梯费等费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标准收取,闭路电视、网络等自行安装。

5.锦绣新城1-2期项目6套。该项目为宏丰置业公司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只楚办事处辖区,西邻化工南路,具体地址为芝罘区锦绣街、锦绣北街,46、43、48路等公交线路到达。本次提供保障性住房6套,建筑总层数为6层,建筑平面分别为一梯2户、一梯4户两种,户型均为一居室,单套建筑面积分别为52.52平方米、58.82平方米。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月租金标准为13元/平方米。水、电、暖、煤气、物业、电梯费等费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标准收取,闭路电视、网络等自行安装。

6.蓁山屯项目4套。该项目位于蓁山社区内,青年南路以西,红旗东路以南,具体地址为芝罘区蓁山路,3、44路等公交线路到达。本次提供保障性住房4套,建筑总层数为6层,建筑平面为一梯3户,均为一居室,单套建筑面积为52.57平方米。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月租金标准为15.5元/平方米。水、电、暖、煤气、物业、电梯费等费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标准收取,闭路电视、网络等自行安装。

7.中正山庄项目6套。该项目为山东中正实业集团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芝罘区付家、蓁山屯村址内,南临魁玉路,北靠蓁山屯用地边界,东西至规划路,具体地址为芝罘区蓁山路,44、3路等公交线路到达。本次提供保障性住房6套,为6层住宅,建筑平面为一梯2户,单套建筑面积分别为69.74平方米、76.31平方米,均为二居室。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月租金标准为15.5元/平方米,水、电、暖、煤气、物业、电梯费等费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标准收取,闭路电视、网络等自行安装。其中选择六层(顶层)的家庭,阁楼需进行必要的装修(安装上阁楼楼梯,地面铺贴地砖,墙面进行粉刷),经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8.大疃项目9套。该项目为芝罘岛置业有限公司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芝罘岛大疃村内,具体地址为家园街33号,8、11路等公交线路到达。本次提供保障性住房9套,为11层住宅,建筑平面为一梯4户,单套建筑面积为84.2平方米、91.41平方米,均为二居室。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月租金标准为12元/平方米,水、电、暖、煤气、物业、电梯费等费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标准收取,闭路电视、网络等自行安装。

9.通世新城项目5套。该项目为黄务实业总公司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芝罘区黄务区域,东临大南山公园,西接通世路,南靠港城大街,北临山水龙城,具体地址为通世南路182号通洋里,15、19、57、80路等公交线路到达。本次提供保障性住房5套,层数为11层住宅,建筑平面为一梯3户,建筑面积为46.59—46.75平方米,均为一居室。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月租金标准为13.5元/平方米,水、电、暖、煤气、物业、电梯费等费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标准收取,闭路电视、网络等自行安装。

三、受理申请时间

2016年9月6日—9月14日(工作日期间)。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凭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到所在街道办事处填写《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递交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汇总后逐级上报审核。

五、申请后的综合评分及轮候规则

对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中心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轮候选房顺序。综合评分按下列因素计算:

1.保障对象夫妇平均年龄,占20分。60岁及以上为满分,计分年龄到天,不足60岁的,计分公式为:20×平均年龄天数/(60×365)。

2.保障对象夫妇落户时间,占20分。以夫妇双方当中落户时间长的一方为准,60年及以上为满分,计分时间到天,不足60年的,计分公式为:20×落户时间天数/(60×365)。

3.家庭人口数量,占20分。其中,1人户10分、2人户15分、3人户(含)以上20分。

4.家庭人均年收入,占20分。其中,低保家庭20分;低保边缘家庭17分;低保边缘收入线以上至家庭人均年收入23728元(含)14分;家庭人均年收入23728元—29660元(含)10分。

5.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占20分。计分公式为:20×(15—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

6.按照有关规定,对属于有关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劳模、烈军属、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以及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无经济能力回购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家庭,给予相应加分。其中,市级(含)以上劳模加5分;烈军属和优抚对象加5分;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无经济能力回购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家庭加5分;一等残疾加5分,二等残疾加4分,三等残疾加3分,四等残疾加2分。一个家庭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积加分。

7.以保障对象首次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年度和保障性住房配租的年度之差为基准,1个年度加2分。

保障对象的综合评分为上述各项因素的得分之和。

保障性住房轮候配租顺序,按保障对象的综合评分高低确定。属于无房户的,优先确定轮候配租顺序。

如2户及2户以上保障对象的综合评分出现相同分值,则按照保障对象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时间先后(以月份为准)确定轮候配租顺序;仍无法确定的,再依次按保障对象落户时间长短(以夫妇双方当中落户时间长的一方为准,到天)、夫妇双方平均年龄大小(到天)、家庭人均年收入多少确定轮候配租顺序。

六、选房规则

现场选房按公布的选房顺序依次进行,选房规则如下:

1.家庭成员3人以上(含3人)以及单亲家庭的,可以选择二居室,也可以选择一居室。

2.除上述条件以外的家庭,只可以选择一居室。

3.低保家庭所选择房屋的租金上限不得高于该家庭所享受的住房租赁补贴。

七、注意事项

1.若无特殊情况,本批次申请家庭综合评分排序情况将于2016年9月24日起至9月底进行公示。公示地点: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烟台市住房保障网(),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区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请届时留意查询。公告后,计划于10月10日—11日在锦绣家园保障房配租现场(位于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临董家庄,东靠石家疃,北接东水河,58路公交线路到达)按一定比例发放《选房顺序证》,发证安排将在排序公告届时一并公布。

2.现场选房的起始时间计划安排在10月12日起,具体时间将在申请人领取《选房顺序证》时,发放《选房配档表》书面告知。

3.申请家庭选房后,应当按规定与出租人或其委托的运营管理机构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手续,届时,须按3个月的租金数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首月房租。选房后弃租的,按规定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配租保障性住房。

4.对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住房保障中心将按规定一并办理租赁补贴录入新增或变更手续,从《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当月发放或变更租赁补贴。承租家庭实际领取的租赁补贴金额,高不得超过其所承租保障性住房的租金

5.在保障性住房配租过程中,如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障的,按规定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已获得保障性住房配租的,收回所配租的房屋,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该家庭和个人的有关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八、政策衔接

烟台市目前实行“租补分离”的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房只租不售,执行市场化租金标准,租赁补贴是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二者“桥归桥、路归路”,互相独立运作。保障家庭如符合条件,在申请保障房期间不影响正常发放租赁补贴,正在领取租赁补贴也不影响申请保障房。对通过审核排序租到保障房的家庭,住房保障部门将按规定统一办理租赁补贴手续,在承租家庭及时、足额交纳房租的前提下,按月发放补贴。承租家庭实际领取的租赁补贴,高不得超过所承租保障房的租金。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烟台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