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日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新版《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实施细则》,从9月1日起将按新规办理住房保障资格年审,推行诚信申报制度,大幅度精简原先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保障家庭办理年审手续将更方便、更容易。
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日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新版《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实施细则》,从9月1日起将按新规办理住房保障资格年审,推行诚信申报制度,大幅度精简原先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保障家庭办理年审手续将更方便、更容易。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自2015年4月开始全面实行一年一审的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制度,由保障家庭每年按照《住房保障资格证》上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各级住房保障和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确定是否延续、调整或停止租赁补贴待遇。以前年审时,保障家庭需要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和填报《年度复核档案册》,并按要求提交户籍、人口、婚姻、房产等基本情况是否变化的一系列证明材料,年审的各项手续与申请时基本一致。一年多来,已有8300余户保障家庭按期通过年审,有500余户家庭经复核退出保障。但是,实施当中也遇到一些问题,虽然多数保障家庭一年内基本情况并无明显变化,但年年都需要提供很多重复的证明材料,无形中增加了年审手续的繁琐度。根据国家有关精神,自去年起逐步开始推行简化公共服务流程的改革措施,有关部门将不再出具户籍人口、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因此我市住房保障年审制度此次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据了解,本次住房保障资格年审新规与之前相比,街道、区、市“三级审核”的大流程没变,但对申报手续和证明材料进行了大限度的精简。
主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除收入外,复核家庭的人口、户籍、婚姻、房产等基本情况没有发生变化的,将原《年度复核档案册》简化为一张《年度复核诚信申报表》,申请人只需要对表中基本信息进行申报确认并作出诚信承诺即可,除携带好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住房保障资格证》等现成的证件外,无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较以前大为简便。二是除收入外,如果家庭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只需填写一张《变更登记表》,哪一项信息发生变化,就对应提供哪项证明材料,再加上身份证、户口薄等现成证件,其他无关的证明材料不再需要提供。在简化手续的同时,年审新规进一步强化了个人诚信申报的责任,规定申报复核时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申报信息属实,愿意承担不诚信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等。
同时,将诚信申报原则贯穿到享受保障的全过程,规定保障家庭未到复核期,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房产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申报办理变更,否则一经发现取消保障资格。为加强诚信申报的约束力,住房保障部门将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通过技术手段与公安、民政、房屋产权登记等部门查询比对保障家庭的基本信息,强化部门数据共享,让不诚信行为没有空子可钻。此外,年审当中涉及到年收入认定方面的手续,由民政部门按照《烟台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实施,基本保持不变。
根据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年审是保障家庭能否继续享受住房保障的直接依据,将区分三种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一是对经年审仍符合条件的家庭,延续保障资格1年,依据年审情况维持或调整租赁补贴。二是对经年审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按规定取消保障资格,停发租赁补贴。三是对未申报年审或延期复核的,原《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满后即自行失效,次月起停发租赁补贴;只有等到履行完年审程序并重新取得保障资格后,再重新计发租赁补贴。有关专业人士提醒,每个保障家庭在取得资格后都有固定的年审复核时间,这个复核时间在《住房保障资格证》上已经作了明确标注,具体位置在《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成员之下有两栏,上一栏是资格有效期,下一栏就是复核时间。
已经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一定要留意这个复核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年审,否则资格一旦过期将会自动停止租赁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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