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一季度,烟台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18元。
近日,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公布数据显示,2016年一季度,烟台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18元,其中,城镇居民10049元,农村居民5387元;人均消费支出5477元,其中,城镇居民6682元,农村居民3772元。
过半收入来自工资
一季度,烟台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8118元,增速为7.7%。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0049元,增速为7.6%;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5387元,增速为8.6%。工资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拉动收入增加的中坚力量。一季度,烟台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649元,同比增长8.8%。另外人均经营性收入1505元,同比增长6.1%。人均财产性收入837元,人均转移性收入1127元,同比增长10.2%,
八大类消费支出七升一降
一季度,烟台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477元,同比增长9.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682元,同比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772元,同比增长16.3%。八大类消费支出呈七升一降的态势。其中,居民人均居住支出953元,同比下降16.4%,成为下降的消费支出类别。居民食品烟酒支出1807元,同比增长18.2%.。衣着支出797元,同比增长7.1%。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378元,同比增长26.7%。交通通信支出622元,同比增长13.9%。教育文化娱乐支出365元,同比增长56.7%。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403元,同比增长14.3%。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152元,同比增长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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