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题编号为689803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我在开发区上居和园买了一处房产,已经网签,有购房合同,能不能现在把本人户口迁入该地派出所。
问题编号为689803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我在开发区上居和园买了一处房产,已经网签,有购房合同,能不能现在把本人户口迁入该地派出所。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您好,2014年9月1日烟台市公安局出台了便民三十条,对购买商品房并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可提交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购房发票或《山东省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办理落户手续。不知您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符合,可以办理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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