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问题编号为679276的网友留言投诉:福山区人社局近下发短信通知要求挂档的人员把交费银行从建行更换到邮政储蓄,并且强迫一次性交一年的五险或三险,请市领导彻查,银行变更里面有没有权钱交易,一年的保险费一次交齐,全福山区这么多钱的利息上哪去?
近日,问题编号为679276的网友留言投诉:福山区人社局近下发短信通知要求挂档的人员把交费银行从建行更换到邮政储蓄,并且强迫一次性交一年的五险或三险,请市领导彻查,银行变更里面有没有权钱交易,一年的保险费一次交齐,全福山区这么多钱的利息上哪去?
烟台市人社局对此回复: 1、变更缴费银行问题。8月份,福山区人才中心和就业办机构合并,成立福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原人才中心代理的干部身份挂档人员在建设银行开户缴费,原就业办代理的工人身份挂档人员在邮政储蓄银行开户缴费。两个部门合并后,根据财政要求,一个单位只能保留一个开户银行,因此,将人数少的原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缴费银行由建行变更到邮政储蓄银行。
2、预缴一年保险费问题。原人才代理的人员按月缴费,就业办代理的人员按一个年度缴费。合并后,管理人员较多,流动性强,为了便于管理,统一按一个年度缴费。此外,按照现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当月未缴费发生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如果采取按月缴费容易造成当月忘记缴费而报销不了的问题。按年度预缴则能避免这种情况。
3、利息问题。代理人员在其所开的银行账户内预缴一年保险费,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记息,所产生利息全部存在本人账户内,归本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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