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京商住房房产税征收迷局待解

中国房地产网-中国房地产报  2015-10-12 16:47

[摘要] 在楼市限购常态化的背景下,以商业、办公立项却主打居住功能的“商住房”项目大行其道,由此引发的商住房交易以及持有环节的税费问题再次引发行业关注。

在楼市限购常态化的背景下,以商业、办公立项却主打居住功能的“商住房”项目大行其道,由此引发的商住房交易以及持有环节的税费问题再次引发行业关注。

  近一则有关“西城区商住两用房开征房产税”的传闻在微信圈传播。早在2011年,本报记者即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获悉,商住两用房由于商业立项,亦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因此,按照规定需缴纳房产税。不过,一直以来北京各区县执行有不同标准,并不统一。

  近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咨询了多个区域的地方税务局以及中介机构发现,这一情况目前仍然存在。

  城东不征城西征

  在商住房楼盘较集中的东城、朝阳、海淀、西城四大区域中。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征收商住房房产税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异。

  “这个税肯定要缴的,不缴纳会有滞纳金。”海淀区地税局工作人员肯定地告诉记者,一直都存在这个税种。海淀区中原地产一位经纪人则表示,目前商住房交易时要追缴房产税

  记者逐一电话咨询上述各区地税部门得知:海淀区和西城区一直执行商住房房产税,朝阳区和东城区,执行相对灵活。

  在朝阳区,如果商住房为自住非营业,则不需缴纳房产税。“如果是自己住就不用缴房产税。如果说有营业执照,作为经营了,那么每年要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朝阳区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

  关于几个区域商住房房产税征收的差异,得到了各区内中介机构的证实。朝阳区北京像素二手房销售纪经人庞先生表示,目前朝阳区并未针对商住房征收房产税。

  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目前北京市各区对于商住房房产税征收标准并不一致,多数区县对于完全用于自住的商住房并不征收房产税。但西城区无论自住还是用于经营都必须按年缴纳房产税,否则将产生滞纳金而且无法过户。而在其他区县则还没有要对商住两用房进行强征房产税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自1986年10月1日开始征收,对商业和写字楼以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为税基,1.2%的税率,对住宅类免征。商住两用本质上是商业,所以有征税依据。

  但据记者了解,商住房房产税有两个征期,每年4月和10月征税。目前的房产税征收方式是业主个人或单位自己按期上缴,还没有强制措施。如果单位会计都会了解这样征税情况,个人也是靠自觉上缴,如果不交就会有滞纳金。过户时会对房产税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如果发现未交就必须补交才能过户。

  但目前来看,多数中介机构均表示,在缴纳过程中,大多数税费仍然转稼到购房人身上。同时也有个别中介机构有不同的避免方法。以一套100万元的商住房为例,按照计算公式,每年产权人要缴纳的房产税为8400元,平均每月700元。

  征与不征存争议

  之所以出现各区县执行不统一的情况,在谢逸枫看来,政策不明确是主要原因。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商住两用房也在征收范围之内,从北京市整体来看,并没有对个人拥有的非住房房产税征收有明确的规定,但从文件制定的初衷看,商住两用房不属于免税的范围。现在转让房产时会补交房产税。”对于目前各区县的执行情况,该工作人员回应称:“作为市局没办法确认每个区县是什么意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于自然人的非住房没有明确下发意见。按文件走不免税,但从实际征收角度看,终出售时还是要缴税。”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经理孔丹也表示,商住房的房产税如果执行严格,应按商业地产缴,只要是商业立项应该都要缴房产税。

  谢逸枫认为,对于商住两用房严格意义上讲,是要缴纳房产税的,这是有法律条例依据的。根据政策,其实商改住项目一直需要缴纳房产税,只是没人监督业主每年去交,很多问题只有在转让时才会暴露。各区都仍在按之前的规定执行,尚无统一时间表。

  而且,买商住房要考虑持有成本,由于北京普通住宅限购,而商住项目不限购,所以购房人为了买房选择40年~50年的商住项目。而在售价上,同一地段商住房大多都要比纯住宅项目便宜不少,不少购房人还觉得捡了便宜。实际上,购买这种房产有不少后期持有成本。

  到底该不该征房产税,各区仍然延续之前的执行标准,但业内比较关心后续其他区县是否也将征收。朝阳区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政策的事情谁都无法预测。而在谢逸枫看来后期强征的可能性不大,除非北京市政府出台明确文件并政策统一,否则很难推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烟台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