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烟台招远刘先生于2014年3月在龙口矿务局辛庄社区买了一套商业住宅房,属现房,交付的全款,但开发商只给签购房协议,没签订购房合同。
招远刘先生于2014年3月在龙口矿务局辛庄社区买了一套商业住宅房,属现房,交付的全款,但开发商只给签购房协议,没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多过去了,刘先生反映,自己到现在也没有购房合同,更没有办理房产证。
根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关注质量》报道,辛庄社区的开发商是龙口矿业集团龙盛置业,当年买房时还没交房,2014年8月开发商交出钥匙,但依旧迟迟不签合同。刘先生到招远市相关部门查询后得知:小区的所有手续是齐全的,只是绿化、天然气管道和消防没完成,至于为何不签合同仍不得而知。
因此,记者致电辛庄社区售楼处,吕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所有的购房者都只是签订购房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总体验收完才能签,到时候拿这个协议换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就行。房屋五证和两书都是齐全的。”
既然一切手续完备,为何迟迟不签合同呢?吕先生说,“现在只是暂时的,我们在等后的总体验收。房管局要来测量房屋面积,这边要测两遍,初测和复测,以后测定的面积为准。小区绿化还没完成,交钥匙不是正式的交钥匙,有的业主着急住,所以才给的。”
根据了解,目前双方没有签订购房合同,自然也就没有约定交房一说。对此,《关注质量》房产消费公益法律服务团律师孙崇合分析认为,开发商拒签合同一定程度上是在刻意规避违约责任,刘先生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去与开发商沟通,争取尽快解决购房合同的问题。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