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在高新区有套房子己出租,现租房者要开 ,请问贵局我应怎样去办理,都带什么资料,到哪里去交税开 ,税收比例是多少?注:我的房产证还沒办下来,有开发商的买房合同。房主在国外,找代理人去办理行不行?
问题编号为670572的网友留言咨询:我在高新区有套房子己出租,现租房者要开 ,请问贵局我应怎样去办理,都带什么资料,到哪里去交税开 ,税收比例是多少?注:我的房产证还沒办下来,有开发商的买房合同。房主在国外,找代理人去办理行不行?
烟台市地税局对此回复:因您在问题中没有具体说明出租的是住宅房还是网点房,所以分情况给您解释一下:
个人出租住宅房,代开 时按综合征收率6.68%计算缴纳税款,需要带房主的身份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到高新区地税局办理。
若出租的是网点房,需要按综合征收率19.7%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办理时需要带房主的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经办人的身份证。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具体办理若有不明,请咨询高新区地税局6922149、69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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