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给租赁住房居住的无房职工家庭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和更多的资金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进一步简化提取材料,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为了给租赁住房居住的无房职工家庭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和更多的资金支持,进一步简化提取材料,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征收管理科副科长姜艳艳介绍说,从7月1日开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从三个方面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取消了我们以前的规定,就是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15%的条件限制,不需要职工再提供家庭收入证明材料,也不需要到地税部门去开具房租的完税 ,这三个取消条件。”姜艳艳说。
继政策调整之后,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并且在本市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公管房或者单位职工宿舍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承租本市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并且不得超过年度提取限额。姜艳艳说:“提取限额已婚的夫妻双方年提取限额是12000元,单身职工是6000。如果职工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如果需要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副科长姜艳艳表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将对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调查,防范骗提套取行为。“对于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或者是编造虚假租赁等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我们除了向职工的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以外,同时根据相关的规定,冻结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取消他三年内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资格,包括提取和贷款,对于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会依法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姜艳艳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