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日,《毓璜顶区片(二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自9月6日至10月5日向该区域被征收人征求意见。据了解,本次征收工作将涉及芝罘区四德街69号至79号、毓璜顶东路43号,安置房源为毓秀小区1-6号楼。
6日,《毓璜顶区片(二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自9月6日至10月5日向该区域被征收人征求意见。据了解,本次征收工作将涉及芝罘区四德街69号至79号、毓璜顶东路43号,安置房源为毓秀小区1-6号楼。
安置房源为毓秀小区1-6号楼
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就地产权调换安置,安置房源涉及毓秀小区1-6号楼。产权调换按建筑面积计算,实行等价值调换。安置房源为毓秀小区1-6号楼,分现房和期房两种。现房为毓秀小区1-5号高层住宅房屋,面积在68.77平方米至132.2平方米之间,包含8种户型。期房为毓秀小区6号高层住宅房屋,面积在86平方米到158平方米之间,有8种户型。
选择安置的被征收人,将来住进小区后可享受物业服务费(不含电梯运行费等其它物业管理费用)自回迁安置后3年内按安置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6元收取的优惠政策,3年期满后执行物价部门审批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其它物业管理费用按规定收取。
依据搬家交房顺序选房
与其他区片征收选房不同的是,该区片安置房选房是依据被征收人搬家交旧房后所领取的选房顺序号由小号到大号依次选房。签约期限计划在10月8日-11月6日。
交旧房、领取选房顺序号计划于10月8日上午8时30分开始办理。如被征收人愿提前交旧房,交房后需于10月8日上午8时30分到项目征收办公室抽取选房顺序号;之后交房的需待提前交房户抽取后再依次领取选房顺序号。
被征收人有30天意见反馈时间
据了解,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30天,自9月6日至10月5日。意见稿全文已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并在拟征收范围内张贴及送达被征收人,如有意见或建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1、被征收人可持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证件直接到毓璜顶区片房屋改造征收指挥部反馈意见(地址:芝罘区庆善街24号1单元304号,电话:15165725322)。
2、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毓璜顶区片房屋改造征收指挥部。单位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馈意见的需注明反馈人姓名、电话、地址,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3、被征收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邮箱为ytyhdgz@163.com。需要注意的是,相关证明资料不齐全的,意见反馈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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