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烟台地税局回复: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您的住房符合该条件,所以现在出售,免征个人所得税。若有不明,请拨打地税咨询电话12366-2。
网友留言:我家一套房子房产证已到五年,房产面积102平米,现又购一套商品房(已签购房合同、未交房、未办房产证),现要将房子出售,请问我分别都要交哪些费用,是否需交20%个人所得税。
烟台地税局回复: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您的住房符合该条件,所以现在出售,免征个人所得税。若有不明,请拨打地税咨询电话1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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