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说“十一五”期间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历程中成果最为丰硕、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的五年那么“十二五”,就是迎接跨越发展的又一个重要战略机遇。带着信心和期待,山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即将迎来又一个春天。
到2015年,山东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5%左右,山东半岛城市群达到65%以上;
山东省17个设区城市全部发展为大城市,其中特大城市达到10个左右;
山东省17个设区市实现天然气主干线全覆盖,所有市县、30%以上的建制镇用上管道天然气;
山东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
如果说“十一五”期间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历程中成果最为丰硕、城乡面貌变化的五年那么“十二五”,就是迎接跨越发展的又一个重要战略机遇。带着信心和期待,山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即将迎来又一个春天。
新型城镇化、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供应结构、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村镇建设和管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下发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为我们初步描绘出一幅幅新的巨幅蓝图。
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
“十一五”期间,全省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累计完成住房保障投资784亿元,平均增长15%;全面建立了廉租房住房制度,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修订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累计建成经济适用住房25万套,供应数量显著增加;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5.8万户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累计解决了51.8万户城市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今年,山东将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拓宽筹资渠道,可将从土地出让净和住房公积金增值中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结余部分以及房改售房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新建、改建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重点建设30-4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加快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基本居住问题。
继续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加快实施铁路、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其中,铁路棚户区大多位于市区内,要争取纳入城市保障性住房的总体规划,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对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开展集资合作建房、供应企业内部符合经适房供应条件的职工的,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符合城市规划,要纳入经适房管理范畴,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并在用地、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提出,各市要学习济南、青岛、济宁、聊城等市的做法,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近期不得出让大户型高档商品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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