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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黄金周"地产政策调控走势:四大措施稳楼市

房天下  作者:谢逸枫  2010-10-09 10:02

[摘要] 今年9、10月份住宅供应量上升是大概率事件,房价上涨的动力将减弱,这造成调控加码的必要性下降,政策应该处于观察期。即使进一步紧缩,也是地区性的调控。

2010年9月29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涉及房地产市场土地环节、交易信贷、税收环节以及保障性住房等供给环节的多个政策,这也是继今年4月17日楼市首轮宏观调控之后的第二次调控。新国十条执行细则五项措施出台后,各地房地产调控执行具体措施相继出台。继9月29号国家多部委推出了新一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之后,浙江、广东、福建等地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房地产措施。

2010年9月30日,浙江省出台措施,将从11月1日起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凡在浙江省内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将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同时规定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10年9月30日,深圳出台了房产限购令,规定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家庭,限购两套房,持有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房。深圳银监局表示,一旦发现有银行违反房贷政策及有关监管规定,将严肃查处。

2010年10月1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当地在售楼盘进行了检查,要求各开发商在购房须知上对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所体现。目前他们正密切关注楼市动态,一旦发现房价出现大幅反弹,不排除采取限购等措施,保持市场稳定。

2010年10月4日,福建厦门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将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规定每个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当地主管部门表示,之后将视市场情况对限购政策进行调整。

2010年10月7日18时上海出台楼市调控新政细则,规定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新商品住房,将为开征房产税试点做准备,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预征率为2%-5%。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今年以来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调控成果,今天(10月7日),上海市政府批转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共十二条.

今年9、10月份住宅供应量上升是大概率事件,房价上涨的动力将减弱,这造成调控加码的必要性下降,政策应该处于观察期。即使进一步紧缩,也是地区性的调控。去年9月份开始,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大幅提高,以1年为施工期,今年9月份之后住宅供应量将明显上升。而且商品房竣工销售比趋势项环比持续回升,开发商库存压力在上升,价格上涨动力减弱。

目前中国楼市调控要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消费性贷款的禁止用于购买住房。二是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我国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到。三是部分城市限购房套数,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例如北京和深圳及上海四是囤地捂盘房企将停发股票债券不给贷款,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笔者认为,其实,从目前国务院政策调控层面的方向和策略上分析,今年第四季度国务院对楼市政策调控的态度非常的明确,一是要继续实施执行和落实新国十条的政策调控,出台新的具体政策细则,如“929”五项政策调控细则。二是在具体细则政策调控的实施上,不会进一步严厉遏制楼市,而有稳有压的态度。目的是遏制楼价在政策调控周期内出现反弹上涨的局面,所谓的房价继续上涨过快的现象,保持房价稳定,防止大起大落。三是政策调控下一步方向依然是增加土地供应和保障房供应及土地空置的清理政策。同时,在往限制购买和价格监控及销售环节的税收调控。

从市场销售成交和价格发展趋势看,第四季楼市销售成交受到新的政策压力,仍可能存在下滑态势,但是不排除刚性需求恐慌入市和受通货膨胀及人民币预期等海外资金热钱入市的因素,导致投资性投资客提前入市或者海外投资机构抄底入市的局面。因此,第四季楼市销售量成交大跌的情况不会发生,尤其是在短期之内,所以房价可能大跌的因素是不可能出现,甚至在第四季度房价可能会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回升。受到929新政影响和地方政府出限购及销售款监督的政策,目前不少刚性需求的购房者仍在选择观望态度,等待新政调控的预期。如果房价未大跌,他们不会继续等待,但是下滑到一定心理预期的价格接受程度,市场观望的购房者将随市“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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