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离婚时,刘某、张某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房产赠予儿子,可是十年过去了,房产的过户手续还没办好。今年1月份,儿子刘某将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父母协助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据介绍,1998年刘某和张某在烟台市芝罘区通伸南街附近买了一处房产,2000年两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当年7月5日,两人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双方约定,结婚期间所买的房产赠予两人所生的儿子刘某。由于儿子年龄小,两人离婚后没有按照约定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后来儿子长大成年了,刘某和张某仍没有把房产过户给儿子。
儿子刘某多次找父母,请他们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可刘某和张某总是有种种原因,不去办理房产过户。这一拖就是10年。2010年1月27日,刘某将亲生父母告上了法庭。
近日,在法官的调解下,刘某与父母达成协议,确认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通伸南街某处的房产归他所有,父母协助他办理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记者鞠 平 通讯员 苑福鹏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