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烟台市文化中心广场与市民面对面,详细解答市民在使用公积金租房、购房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中心工作人员仔细认真研读现行公积金使用政策,为前来咨询的市民耐心、详细地解读政策,手把手教公积金的申请程序,对市民在使用公积金购房时遇到的难题一一做出解答,活动深受市民好评。
刚结婚的刘先生选好了婚房,想用公积金还款。担心申请公积金的程序很繁琐迟迟没申请。刘先生早早来到现场咨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了申请公积金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并帮他算出了可以申请的额度。“原来申请使用公积金还款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繁琐。”刘先生说。
闫女士已经在单位工作了2年,可是单位到目前为止只给她缴纳了“五险”,迟迟没有缴纳公积金,闫女士现场求助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根据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对其进行1-5万元的行政处罚;单位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还向市民公布了咨询电话及现行的公积金政策,帮助市民深入细致地了解申请程序,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让公积金动起来。
来源: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