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心城区的新房市场逐渐饱和,没有太多土地供应新楼盘,即使东城三旧改造计划会给东城带来新的楼盘供应,但是这个计划还在初期进行中,正所谓“远水救不了近火”。因此带旺二手房市场,但是二手房交易都出现过不少纠纷,房屋质量问题、屋主毁约等问题层出不穷。
国庆节前,央行宣布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虽然迎来信贷政策利好,但多地黄金周楼市成交平稳。
二手房交易“猫腻”多 赔了夫人又折兵
高高兴兴能买到自己喜欢的房子,再欢心入伙那就是顺心不过的事了,可是如果交易过程把关不严,就麻烦上身了!近来,广州和深圳二手房交易都出现过不少纠纷,房屋质量问题、屋主毁约等问题层出不穷,所以小编在此告诫各位东莞的购房者,买房是大事不能大意,一不小心以为“陷阱”是“馅饼”就坏事了。
案例一
买房后发现天花板渗水
9月中旬,陈先生在天河区购置了一套三房。陈先生在中介陪同下看了两次房,很快就下定了。办完过户手续恰逢十月黄金周台风雨肆虐,当陈先生前来查看房子的时候,发现房子天花板渗水,几天下来天花板和周围墙壁竟发霉了。由于陈先生之前是在晴天看的房子,完全忽略了考虑房子漏水的可能。为此陈先生认为原业主和中介方都隐瞒了房子的瑕疵,要求退回房子及中介费。然而中介方和原业主均认为是陈先生的个人疏忽,目前这件事情还在协调中。
案例二
降价5万元的房子是“凶宅”
李先生是投资型买家,近期看到一套低于市场价10万元的房源,房子的综合条件都很不错。经过和卖方的一番讨价还价,卖方竟同意降价5万元,让李先生非常惊喜。
然而李先生买下房子后,才陆续通过邻里的口中得知,这套房子里曾发生过凶杀案。李先生立即与原业主及中介方联系,然而对方却以“凶宅不属于房屋物理瑕疵”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李先生暗中感慨“老猫烧须”,唯有祈求赶紧将房子卖出。
然而天不遂人愿,即便李先生将房子价格降低为原价的七成,房子仍然鲜有人问津。
案例三
刚到手的学位房就被查封
罗小姐的孩子今年5岁,明年即将入读小学。为了顺利办好过户、迁户口、报名等一系列手续,罗小姐今年下半年就开始寻找学位房。经过两个多月的看房,罗小姐看中了一套略低于市场价的学位房。考虑到学位房价格不菲,这套房子让罗小姐很是心动。
在与卖方商谈时,卖方表示,由于自己资金短缺,希望交易能尽快进行。经过几天的谈价,罗小姐与业主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然而刚交房一天,马小姐的房子就被查封了。
由于业主欠下一笔债务无力偿还,于是利用房产套现。罗小姐支付了房款,房子却仍在原业主名下,罗小姐一时不知所措。
案例四
所购二手房拖欠近万元水电费
王女士看中了一套番禺的物业,房子的各方面条件都很好,因此与原业主林先生爽快成交。王女士办理手续十分顺利,但到了水电煤过户的时候,王女士发现林先生拖欠了近万元水电费。王女士遂致电林先生,未曾想林先生淡淡地说了句“外出旅游,三个月后回来”后,就再也联系不到了。
房子过户到了后一步,王女士心有不甘。但仅仅为了几千元打官司,她又觉得没有必要。到了后,王女士唯有哑巴吃黄连,垫付了原业主欠下的水电费。
案例五
深圳买房碰上“毁约潮”
二手房合同签订几天后,“3·30”新政发布,深圳房价暴涨。不少业主面对房价暴涨选择毁约,法院也迎来诉讼高峰。违约潮背后的原因之一正是在于,通常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若卖方不履行合同,买方可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双倍定金或合同成交价的20%。在实际判决中,法院还会根据不同情况调低违约金比例。此时房价暴涨百万元,赔了违约金,仍有几十万元进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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