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已经酝酿多年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终于有望迈出实质性的一步。国土资源部近日基本完成了试点方案的编制、修改工作,将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讨论审议。
已经酝酿多年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终于有望迈出实质性的一步。国土资源部近日基本完成了试点方案的编制、修改工作,将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讨论审议。
试点方案尽管提出了出租、转让、入股、典卖等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方式,但将流转范围严格界定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这意味着城镇居民到农村购房及其相关的小产权房,仍是“法律政策禁区”,此前多家媒体估计称,的小产权房存量达7000万套。
宅基地改革试点将按照“分类处理”
照目前已经基本成型的试点方案,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进行。所谓分类,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两类,对于这两类不同情况,将以不同方式贯彻“一户一宅”的原则。
有报道称,试点方案规定,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继续实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相对集中建房落实“一户一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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